漫谈我国古代“融资担保”
分类:
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
2025-06-26
融资担保是指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降低资金风险,由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经济行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担保虽然起源于西方,但在我国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也能够在探究它的“前世今生”中依稀看到几分身影。
借贷活动的盛行
借贷是我国古代融资活动的最主要方式。关于借贷的文字记录,最早可以追溯至西周时期。《周礼》记载“听称责以傳别”,意思是官员在审理借贷案件时要以契约作为判决的凭证。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贸易的活跃及社会贫富差距加剧等原因,借贷活动普遍出现。如齐国的孟尝君为了养活自己的三千门客,在封邑薛地放高利贷,一次“得息钱十万”。秦汉时期,随着商业经营活动的发展,民间借贷更加发达,出现了专门做放贷生意的人,称为“子钱家”。据《史记》记载,汉景帝在位时爆发了“七国之乱”,为筹措军费,长安的诸侯大臣们以十倍的利息向一个叫无盐氏的“子钱家”借贷。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连年战乱,大量的农业生产者因生活所迫或恢复农业生产所需而进行借贷,一些规模较大的寺庙,甚至利用香火钱为平民们办起了质押贷款业务,被称为“质库”“长生库”到了隋唐时期,商业发展空前繁荣,借贷活动也随之呈规模化和制度化发展,朝廷设置了一种叫“公廨本钱”的专款用于官方发放贷款,并初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借贷契约制度。两宋时期,官方成立了检校库、市易务和抵当库等借贷机构,推动形成了全国性的借贷网络。到了明清时期,随着钱庄、银号、当铺、票号、银行等各类机构的出现,借贷形式更加多样,借贷活动达到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顶峰。
保人制度的形成
借贷活动的盛行,为保人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充足条件。纵观我国古代历史,并无专门的担保机构,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往往需要找第三人作保人,才能签订正式借贷文书。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对保人的称谓不尽相同,其作用也有所区别,如“保人”“中人”“见人”“旁人”“任者”“保证人”“中保人”等,一般由有名望、有地位、有财富,且与借贷双方比较熟悉,或具有某种亲缘关系的人担任。在已出土的西周青铜器“格伯簋”上所刻的铭文里,就记载了一个叫“戈武”的书史,这也是有文字可考最早关于保人的记录。在秦汉时期,保人已经在借贷契约中普遍出现。到了唐朝以后,随着国家律法对保人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保人制度也正式确立。如《唐令拾遗·杂令》规定:“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南宋时期的《庆元条法事类》规定:“诸欠官物有欺弊者,尽估财产偿纳;不足,以保人财产均偿。”明清时期担保人制度变化不大,基本延续了这一规定,如明朝名臣李贤所撰的《古穰文集》中,就记載了苏小府一个叫周熙的人,向人借银六两,由亲戚徐悌作保,后来因为还不上,于是债主逼着徐悌偿还。然而,从我国古代借贷实践看,尽管有律法的规定,但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总体上仍较为模糊,更多地起到促成借贷交易、见证契约签订、违约居中调处、督促债务人偿还等作用,很少实际承担代偿责任,即便到官府打官司,当事人往往也不会追究保人的代偿责任。在南宋年间编撰的司法裁判文书《名公书判清明集》里,就有这样的判词:“委任非人,只得认错。若必欲究竟到底,便着追保识人,追檐钱人,岂不扰害邻里。”大意就是委任非人导致损失,只有自认倒霉,如果继续追究保人就会扰害邻里。
借贷担保对古代社会经济的影响
借贷担保在我国古代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它逐步上升到国家律法层面,并对古代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借贷担保的出现,大大促成了借贷交易的实现,有效缓解了士农工商等各个阶层的资金需求,为保障老百姓的生活生产、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比如,敦煌莫高窟中发现了大量唐朝经济文书,其中借贷契约就占一半以上,均写有保人的姓名,这一发现充分表明当时敦煌地区的商业十分繁荣。其次,借贷担保由于有了保人的参与,在处理借贷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有效避免或者减少了纠纷,消除了构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从古代借贷纠纷的实际处理情况看,由于诉讼成本较高,借贷双方往往都会优先采取私下解决的方式,这就为保人在借贷纠纷中发挥调处作用提供了空间。虽然有一些纠纷最终还是会诉诸官府,但官府有时也会驳回诉讼并要求保人来解决。再次,借贷担保的发展为培育、弘扬我国传统诚信文化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借贷本身就是一种基于信用的活动,很多时候无需抵押物或担保物,而是以保人的信用作为担保并完成的借贷关系。比如明清时期的徽州地区,一般都由德高望重之人担任保人,以此来保证借贷双方的互信互利。这种价值观的传承和弘扬,推动形成了一种强调契约精神和守信承诺的社会风尚。
总体看,古代的借贷担保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融资担保,二者之间已是大相径庭。但延续上千年的借贷担保活动对如今的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借鉴意义和启示,比如古人的风险防控意识、担保形式的多样性、法律规范的重视等。我们可以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借古鉴今,共同开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美好明天。
(文/万勇 作者单位:安微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中国担保》杂志,2024年第3期/总第75期,如有侵权请与本司联系,进行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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